《物权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A、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B、占份额二分之一以上的按份共有人C、全体共同共有人D、任何共有人 发布时间:2023-09-12 09:4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