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A、离婚冷静期B、离婚冲动期C、离婚准备期D、离婚协商期 民法典 发布时间:2024-04-07 23:3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