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厂海运出口一批黄原酸盐(联合国编号3342、危险货物类别:4.2类、包装类别:II类包装),使用生产日期为2014年6月的集装袋500kg(∮105×100)cm.,性能结果单有效期为2015年6月4日。运输方式:海运,2015年3月8日灌装.在2015年3月20日使用鉴定合格,出具使用鉴定结果单时,证单有效期应为(5)
A、按照性能结果单有效期计算,截止于2015年6月4日
B、自灌装之日计算,截止于2015年9月7日
C、自检验之日计算,截止于2016年2月19日
D、证书签发之日计算1年有效。
发布时间:2023-10-01 12:1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