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事务条例》规定: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应当执行国家统一的财务、资产、会计制度,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报告财务状况、收支情况和接受、使用捐赠情况,接受其监督管理,并以适当方式向信教公民公布。 A、宗教事务部门B、财政部门C、税务部门D、审计部门 民族宗教法规 发布时间:2023-09-02 09: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