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安排(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按照受侵害女职工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A、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或者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的
B、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夜班劳动或者延长其劳动时间的
C、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少于98天的
D、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夜班劳动或者延长其劳动时间的
发布时间:2023-07-26 14:34:41
A、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或者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的
B、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夜班劳动或者延长其劳动时间的
C、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少于98天的
D、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夜班劳动或者延长其劳动时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