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黔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实施意见》规定,符合条件的软件和集成电路台资企业,可享受企业所得税( )优惠政策。 A、“两免三减半”或者“五免五减半”B、减免20%C、减免70%D、减免55% 发布时间:2023-07-25 22:1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