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规定,司法机关在生态环境和资源损害等案件处理过程中发现有本办法规定的追责情形的,应当向有关纪检监察机关或者组织(人事)部门提出处理( )。 A、命令B、建议C、意见D、指示 广西普法云 发布时间:2024-10-30 22:2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