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信访局《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则》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发现本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或者下级行政机关在分类处理工作中有下列情形的,可以进行督办,并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A、应受理而未受理的
B、应适用信访程序以外其他法定途径办理而未适用的
C、未按规定的期限处理的
D、未及时在国家信访信息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和材料的
E、未按规定反馈交办事项相关情况的
F、其他需要督办的情形
发布时间:2023-07-25 18:23:30
A、应受理而未受理的
B、应适用信访程序以外其他法定途径办理而未适用的
C、未按规定的期限处理的
D、未及时在国家信访信息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和材料的
E、未按规定反馈交办事项相关情况的
F、其他需要督办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