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1月1日,自行建造厂房一幢,购入为工程准备的各种物资支付250 000元,增值税进项税额为40 000元,全部用于工程建设。领用本公司购进的原材料一批,实际成本为200 000元,相关进项税额为32 000元。确认应付工程人员的薪酬为50 000元。工程完工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M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1月1日,自行建造厂房一幢,购入为工程准备的各种物资支付250 000元,增值税进项税额为40 000元,全部用于工程建设。领用本公司购进的原材料一批,实际成本为200 000元,相关进项税额为32 000元。确认应付工程人员的薪酬为50 000元。工程完工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发布时间:2024-07-06 15:5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