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征求意见稿)》第三条就存量公司出资期限规定,设置()过渡期,公司法施行前设立的公司出资期限超过公司法规定期限的,应当在过渡期内进行调整。 A、一年B、二年C、三年D、四年 发布时间:2024-09-24 15:5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