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不按照规定请示、报告重大事项,情节较重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严重的,予以( )。 A、降级或者撤职B、撤职或开除C、降级、撤职或开除D、免职 发布时间:2023-08-05 20:1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