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6号),自2019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归属中央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按照缴纳义务人应缴费额的()减征。 A、50%B、30%C、20%D、60%。 发布时间:2023-10-03 10:42:37